
提醒博碩士班的113-1學期準畢業生:建議安排114/2/8(週六)以前上傳電子博碩士論文
113-1學期博碩士班畢業生辦理離校截止日:民國114年2月14日(週五)。
(一) 114/2/8(六)以前上傳ETDS系統,較能配合教務處公告時間,於2/14(週五)以前完成113-1學期畢業離校手續(領取學位證書)。
(二) 114/2/9(日)以後上傳ETDS系統,如未能於教務處公告時間,於2/14(週五)以前完成113-1學期畢業離校手續,將衍生113-2學期註冊費問題(詳洽教務處)。
依教育部來函 : 博碩士論文授權應以「同意公開」為原則!
依據109 年7 月27 日「教育部將推動八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
為落實學位授予法之相關規定,教育部已於7月2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02797號函,刪除舊版申請書之"投稿"選項。(**注意期刊投稿不符合申請延後公開的條件)
依延後公開申請書說明第二點需檢附證明文件 :
(1) 涉及機密:應由相關單位開立該論文為涉及機密之證明作為證明文件。
(2) 專利事項:在申請書上填寫專利申請案號,並檢附專利申請書影本。
(3) 依法不得提供:請說明原因並檢附證明文件,例如論文之研究與公司或研究 機構簽訂保密合約,請提供保密合約的影本。
其他離校手續連結 :
註冊組 : 畢業離校作業
企管系 : 離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