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請留意自身修業期限。日間碩士班:4年】(前揭不含2年休學年限)
步驟一、畢業學分審查 (註冊組約於每年三月至四月期間進行畢業學分審查)
步驟二、學位考試申請 : 最晚於口試前1個月申請為原則且最晚不超過6月29日
檢附資料 |
說明 |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 |
「請登入研究生學位考試網路申請作業」提出申請並列印申請書 |
線上論文比對系統之比對結果報告 |
本校圖書館首頁→常用連結→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超過25%的相似度則不予接受) 列印「論文比對結果報告」送請指導教授簽名 (請指導教授及學生在報告百分比頁面第一頁空白處簽名並填寫日期) 紙本繳交並上傳至系網 **請檢附完成比對報告。 **指導教授簽名請勿以蓋章替代。 |
步驟三、口試前注意事項
其他特殊狀況 : 學位考試遇颱風停班停課作業方式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颱風、地震等),導致口試委員無法親臨參加,而臨時需改採視訊方式辦理學位考試者,務必請於學位考試前於學位考試申請網頁提出申請,申請單得於事後核章。
請注意~採視訊學位考試應全程錄音錄影(錄影畫面應包含每位出席口試委員及口試學生),更多視訊口試注意事項,敬請詳閱:https://cid-acad.ncku.edu.tw/p/412-1042-27002.php?Lang=zh-tw
步驟四、繳交口試成績及核銷申請
步驟五、圖書館_論文繳交
注意事項:依教育部來函 : 博碩士論文授權應以「同意公開」為原則!
依據109年7月27日「教育部將推動八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教育部已明確宣示:「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國家圖書館保存之博士、碩士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應提供公眾於館內閱覽紙本,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但①涉及機密、②專利事項(申請案號)或③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因此,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為落實學位授予法之相關規定,教育部已於7月2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02797號函,刪除舊版申請書之"投稿"選項。(**注意期刊投稿不符合申請延後公開的條件)
依延後公開申請書說明第二點需檢附證明文件:
(1)涉及機密:應由相關單位開立該論文為涉及機密之證明作為證明文件。
(2)專利事項:在申請書上填寫專利申請案號,並檢附專利申請書影本。
(3)依法不得提供:請說明原因並檢附證明文件,例如論文之研究與公司或研究機構簽訂保密合約,請提供保密合約的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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