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學則】第廿三條註1提前畢業標準的學士班在校生,若欲申請提前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者,請於115.10.21~115.11.03 檢具歷年成績單及畢業學分試算表(Excel)電子檔註2向系辦提出申請。
經系上進行畢業資格初審後,初審結果符合者送註冊組複審並經校長核定。
※提前畢業申請經教務長同意後,註冊組將維護學籍檔當學期畢業,不得反悔不離校,請同學審慎考慮後再提出申請。
註1本校學則第廿三條
學士班學生符合下列「成績優異」標準者,修滿該學系規定之全部應修科目與學分,得專簽請教務長核准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修滿畢業科目與學分,學期學業成績累計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或學業成績累計名次在該系該年級(班)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五以內。
註2請至系辦繳交紙本歷年成績單(中文版)前,先完成 Google表單 填寫。
相關連結 : 成績查詢路徑:註冊組網頁>學生線上服務>學籍&成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