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生
企管所碩士班同學請注意:
一、98學年度起,「行銷管理」之規定如下:
1. 不受理碩二同學選課。
2. 不得去外所選修。
3. 可抵免行銷管理者,不得選修。
二、本系所開授之課程,不得去外系選修相同課程。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課程委員會決議通過開放企管所日間碩士班學生至管院外所修習企管系日間碩士班近兩年內未開設之課程。
三、選修本校管理學院其他研究所課程者,須於修課當學期至辦公室登記,方能計入畢業學分。
四、企管系碩士班學科免修申請結果:
五、碩士班同學如欲於入學後第三學期提出
最遲於第一學期12月10日前、第二學期3月10日前向62316辦公室提出。
附加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