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 一、畢業學分規定 (總畢業學分45學分 ) 
 
 109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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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課程分類 (六管必選修進階課程):
| 三、模組課程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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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生得任選上表之1個領域模組做為主修。 2、一個模組之主修需修4門課(12學分)以上。 3、畢業時由系上核發一張「專修領域證明書」,專修領域證明書限畢業前領取。 4、請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並以螢光筆劃記欲申請之課程連同碩士班模組申請表(專修領域申請書)於畢業當學期3月15日前由班代收齊後送至本系辦公室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