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前】: 3/1~3/31及10/1~10/31需填寫「申請表」並提出「活動計畫書」送至企管系三樓系辦公室郭棓渝小姐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活動後】:
請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備妥下列事宜,向企管系三樓系辦公室陳麗朱小姐(分機53300)請領款項。
(1)發票或收據,抬頭請寫「國立成功大學」,統一編號為69115908
(2)活動成果報告書(含經費明細表)。
(3)活動照片10至20張(光碟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