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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公告】提醒113-1學期畢業生於114/02/08前上傳電子博碩士論文

提醒博碩士班的113-1學期準畢業生:建議安排114/2/8(週六)以前上傳電子博碩士論文

113-1學期博碩士班畢業生辦理離校截止日:民國114年2月14日(週五)。
(一) 114/2/8(六)以前上傳ETDS系統,較能配合教務處公告時間,於2/14(週五)以前完成113-1學期畢業離校手續(領取學位證書)。
(二) 114/2/9(日)以後上傳ETDS系統,如未能於教務處公告時間,於2/14(週五)以前完成113-1學期畢業離校手續,將衍生113-2學期註冊費問題(詳洽教務處)。

 

依教育部來函 : 博碩士論文授權應以「同意公開」為原則!

依據109 年7 月27 日「教育部將推動八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教育部已明確宣示:「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國家圖書館保存之博士、碩士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應提供公眾於館內閱覽紙本,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但①涉及機密、②專利事項(申請案號)或③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因此,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為落實學位授予法之相關規定,教育部已於7月2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02797號函,刪除舊版申請書之"投稿"選項。(**注意期刊投稿不符合申請延後公開的條件)

依延後公開申請書說明第二點需檢附證明文件 : 

(1) 涉及機密:應由相關單位開立該論文為涉及機密之證明作為證明文件。

(2) 專利事項:在申請書上填寫專利申請案號,並檢附專利申請書影本。

(3) 依法不得提供:請說明原因並檢附證明文件,例如論文之研究與公司或研究 機構簽訂保密合約,請提供保密合約的影本。

其他離校手續連結 : 

註冊組 : 畢業離校作業

企管系 : 離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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